2009年02月03日 访问量:次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为创新典当品种,支持沈阳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2008年8月12日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会同沈阳市工商局就股权质押登记工作的开展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商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石涛局长、王庆章副局长、市工商局市场分局张波副局长、祝朴芳、杨恒军调研员出席了商讨会。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张家鹿会长、金秋野理事、于建军理事、包涣郁理事参加了商讨会。
开展股权质押登记工作,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同时也是典当品种的创新。会上,双方就股权质押的条件、质押的原则、质押的限制、登记要求以及防范风险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股权质押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具有了物权效力,对防范典当贷款风险,提高典当行业服务于我市中小企业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
200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