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03日 访问量:次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各典当企业:
经商务部同意,由全国典当专业委员会主办,沈阳、哈尔滨、大连三市典当行业协会联合承办的东北地区首期典当从业资格培训班,定于2007年9月1日—5日在大连举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8月31日全天报到,9月1日—4日全天授课,9月5日上午授课,下午考试、结业。届时由全国典委会统一颁发典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二、 培训内容:
典当概论、典当相关法律法规、典当操作规程与风险防范、房地产典当、机动车典当、财产权利典当、金钻首饰鉴定与评估等全国典委会规定的课程。
三、 培训地点:
解放军大连八七疗养院怡怡楼宾馆。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文化街100号(解放路青泥洼桥至桃园街方向桃园街右侧。)乘车路线:大连火车站(或长途汽车客运站)乘2路公交车到桃园街下车(乘出租车,车费14元左右);机场乘大巴车或710路公交车到青泥洼桥下车,换乘2路公交车到桃园街下车(乘出租车,车费35元左右)。怡怡楼宾馆前台电话:0411-82682121转180。
四、有关要求:
(一)培训对象:凡东北地区及周边地区典当企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原则上不接受业外人士。
(二)报名方式:凡报名参加培训的,请认真填写《典当从业人员培训班报名登记表》(务必在表格右上角粘贴2吋照片),所在单位领导签属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报名登记表邮寄至大连市典当行业协会。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吉庆街50号,邮编:116001。传真:0411-82591108。
(三)培训规模:暂定100人,额满为止。报名截止日为2007年8月20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9月初大连尚处于旅游峰期,非按前述要求,承办方将难以保证安排食宿、上课等事宜)。若报名者超员,承办方将发函通知转入下期。
(四)报到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2吋免冠照片2张(制作准考证及从业资格证书用);全国典委会会员以及各地典当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参训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教材费、会务费、食宿费等合计2200元整;非上述会员单位参训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教材费、会务费、食宿费等合计2500元整。
联系人:王德全 电话:0411-84410296 13942020942
温馨提示:在沈阳典当协会报名的单位,协会统一报名,请将报名表回执传真回沈阳典当协会。
沈阳典当协会 电话:024-22891399
主办单位:全国典当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
哈尔滨市典当行业协会
大连市典当行业协会
200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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