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03日 访问量:次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会 议 纪 要
沈典协纪要【2005】2号
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
2005年3月9日
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05年度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学习研讨新的《典当管理办法》
2005年3月8日下午1:00,在市科技市场201会议室,由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全体会员大会,学习研讨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沈阳市商业局服务发展处副处长陈宝生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沈阳市29家企业的负责人对新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热烈的学习讨论。大家认为,4月1日起生效的《典当管理办法》是关系到行业发展和规范的重要规章,比较原国家经贸委颁布的《典当行管理办法》,许多章节和内容都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对典当企业的准入标准、股本结构、经营规则和收费标准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典当企业要适应新的规范要求,要下相当大的功夫。在企业的发展中,必须了解掌握新规章的要求,否则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和法律监管风险加大。参加讨论的典当企业负责人希望政府监管部门在严格规范典当行业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当行业合法经营的保护,支持鼓励典当企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做大做强。
会上,市商业局陈宝生副处长和典当协会秘书长董世文就市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年审工作进行了布置。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张家鹿就当前典当行业在新的《典当管理办法》实施后面临的形势和典当企业如何贯彻新办法作了总结性发言。
报送:省商业厅,市商业局服务,市公安局
抄送:全体会员单位
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
二OO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