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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谈正确把握典当行业宣传“尺度”

    2009年04月09日 访问量:次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谈谈正确把握典当行业宣传“尺度”

     

    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 张家鹿

     

    我国典当行业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经过行业从业者的不懈努力,二十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典当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社会认知度在不断提高,典当市场的覆盖面有所增加,典当行业在服务社会发挥辅助融资渠道的作用和重要性日益显现。面对良好健康的发展形势,典当企业开展宣传工作,扩大市场无可厚非。但是值得广大行业者注意的是,近期有的典当企业宣传的过度化,不客观的宣传变成了“宣扬”。还出现个别的媒体报道引发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和警惕,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大规模调查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现象发生情况。给监管部门的工作和行业形象带来了被动和负面影响,严重的还可能影响行业今后的政府定位和发展。

    为此,我仅就目前有的典当企业在宣传过程中有几点不当之处,提出我的看法。供各位同行参考。

    误区一:典当行业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会有不同类型的资金需求,同一企业也会有不同类型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融资体系。目前,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有四种:自筹资金、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以及政策性融资。间接融资的最主要方式还是商业银行贷款,典当融资只是间接融资中的辅助渠道。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07年上半年已开业典当行的资产总额为862亿元;根据工商银行网站的官方数据显示,仅工商银行的注册资本就为2480亿元。这仅仅是数据上的反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典当行是不准许从事融资业务的,而商业银行可以吸纳储户的存款,进而补充到贷款资金中。单从商业银行和典当行资本的数量来看,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还是商业银行,而不是典当行。从市场定位和社会融资功能看,典当行业比较银行金融机构只能是错位经营和辅助渠道。只能是特定的中小企业要求典当企业提供相比银行金融机构更低的贷款门槛和更好更便捷的贷款服务。

    误区二:信用卡式典当——最高额循环贷款

    笔者在网上的搜索引擎中输入“信用卡式典当提款机据”几个字,马上就给出了1660项搜索结果。其中《京华时报》2009年2月23日的一篇报道题目是信用卡式典当成融资"提款机",无论从标题和内容看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文中列举了京城某典当行人员的说法:“使用最高额循环贷款就不用担心审批时间问题,在额度内可以任意使用资金,就像使用自己的信用卡一样方便。” “典当期限可以根据需要来约定,像××典当行提供的典当期限最长为10年”。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典当行不得发放信用贷款”。显然用信用卡来比喻典当业务不妥,典当期限最长为10年的承诺不符合行业规章的限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另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如果在最高额抵押担保中发生贷款的“循环”现象,累计发生的清偿贷款数额达到最高额抵押担保数额,最高额抵押担保是否还涵盖贷款余额以及带来的贷款风险问题值得同行和法学界研究探讨。

    误区三:典当行在金融危机中,一“花”独放,业务量大增,典当收入大增。

    上网搜索“金融危机、典当行业”关键词马上会有十万条信息出现,诸如《兰博基尼只能三折处理 典当行大发金融危机财》、《宁波典当行因金融危机大火顶级跑车只换180万》、《金融危机下典当行生意火》《金融危机下人们抢开典当行》等等,总之都想表明一个意思:典当行业逆金融危机之势,一“花”独放、大发危机财。不仅业务量大增,典当收入也大增。还有的报道说典当行业危机中业务量增加数倍,典当资金也有着高额回报。还说按照商务部规定,典当行月息是3.2%,折合年率高达38.4%,而银行年率仅为7.29%。典当业的年资金回报率通常在40%以上,远高于一般行业,而且不同于其他企业的是,典当行即使业务量增加了,也不需要增派大量人手或其他生产成本等等。如上这些不切实际的宣传报道给典当行业的社会形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简直把典当行业描写成大发国难财的灰色行业。实际情况是金融危机对典当行业存在者很大的影响。金融危机对典当行业是机遇更是挑战,金融危机带给典当行业的是客户群的信誉程度下降,客户的还贷能力弱化,抵押物贬值趋势增加,贷款风险因素增大。

     

    误区四:“典银结合”模式

    所谓“典银结合”,就是典当行利用银行金融机构的大量贷款资金发放典当贷款。这种宣传已引起国家监管部门和银监会、央行的密切警觉和关注。各省市典当主管部门近期已就典当行业利用商业银行贷款情况进行调查,严格控制商业银行资金流向典当行业。事关国家宏观经济秩序的稳定和银行资金的使用政策,我们的同行千万不能掉以轻心,看似无谓的炒作被人或者不良媒体以利用,导致损害行业健康发展的后果。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允许典当行业在一定数额内从商业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这种典当行的融资行为是有限度的,是健康的。而且据笔者所知,目前大多数典当企业的正常融资问题还没有解决,能从商业银行贷款的为数很少。“典银结合“不应该成为行业宣传的“亮点“问题。

    误区五典当行迎来淘宝热

    笔者曾多次看过典当企业网站及相关新闻电视的宣传称:“典当行成为了淘宝天堂,金饰品、翡翠饰品、名表、古玩字画都能买到,而且价格因为是绝当品,折扣很合算”。

    典当行业的主要业务是为社会和个人提供抵押和质押贷款服务。并准许典当行从事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业务,而这个限额是3万元。

    迎来“淘宝热”的典当企业到底有多少“绝当”物品,并能吸引市民来典当行来享受“淘宝热”笔者不敢妄加判断。但这种宣传的一个弊端就是容易使社会误认为典当行利润具有暴利性,借款人借钱进典当行容易,赎回当物走出典当行难。把旧社会的当铺的形象还原给新时期的现代典当行业上。既不客观,有本末倒置之嫌,也难展现当代典当企业的诚信形象。。

    误区六: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宣传典当行业

    在境外媒体记者之中,向来不缺乏搬弄是非、捕风捉影之人,他们采访的目的不是为了去正面宣传和报导我国典当行业,而是要借题发挥,进而取得所谓“证据”去攻击我党和政府及社会主义制度。由于我国典当业的特殊历史沿革,新旧社会典当业的服务宗旨和经营理念完全不同。我们的企业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稍不留意就可能被国外媒体错误报导,借题发挥、搬弄是非,产生诋毁政府主管部门对典当行业监管的成绩和行业的主流形象和社会作用。并诋毁攻击我国的金融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等问题。

    综上,笔者认为,典当行业要正确把握行业宣传的“尺度”。在进行自我宣传的过程中要讲政治,要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门对典当行业的监管和领导;要讲大局,要有利于中国典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期利益;要讲诚信,要实事求是的宣传企业经营工作和业绩。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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