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06日 访问量:次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2012年2月9日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在侦办李健等系列假黄金项链案的过程中,查明李健伙同刘玺龙,何海波,李达,白晓明,赵志刚,李洋,金东,刘锦东等人用假黄金项链冒充真黄金项链用实名登记的方法自2010年以来在全国各地的典当行进行诈骗。
李健:210781198611234618, 何海波:21070119890202941X
刘玺龙:211402198802254637,李达:210724198408064011
白晓明:210724198410145419,赵志刚:210781199208124616
李洋:210781198810094611, 金东:210781198907284614
刘锦东:210711199103095012
请沈阳市各典当企业仔细核对当票,如有上当受骗的典当行,请务必马上和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王孝天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4152815572,手机13842528456
下一篇: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