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 >> 协会动态 >> 浏览文章

    关于转发《辽宁省服务业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5年02月02日 访问量:次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全市各典当企业:

    现将《辽宁省服务业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年审重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理有关年审材料,如实填报《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在《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企业自查报告一栏中,要说明2014年度企业人员配备及经营情况、备案登记事项变动情况、营运资金情况、融资情况、规范经营情况、当票使用情况、典当企业会计准则落实情况以及信息报送情况等内容。上年度年审被责令整改企业,须一并提交整改进展情况。请各企业务必在2月27日-2月28日内将相关材料一并报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市服务委窗口(地址: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83962040)。

    联系人:刘毅 代文文 联系电话:23768396

    请各企业于本周二前(16:30之前)到协会领取相关材料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皇城酒店1317。

    联系人: 李鹏 刘扬 联系电话:22891399

     

    编辑:佚名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本站主办:沈阳典当网版权所有:所有站内信息版权均为沈阳典当行业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或摘录须获得我协会许可。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电话:024-22891399 辽ICP备: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