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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省服务业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6年01月22日 访问量:次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全市各典当企业:

    现将《省服务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年审重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理有关年审材料,如实填报《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在《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企业自查报告一栏中,要说明2015年度企业人员配备及经营情况、备案登记事项变动情况、营运资金情况、融资情况、规范经营情况、当票使用情况、典当企业会计准则落实情况以及信息报送情况等内容。上年度年审被责令整改企业,须一并提交整改进展情况。

    请各企业务必在2月23日(星期二)-2月24日(星期三)内将年审相关材料(《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审计报告及其他材料各3份)一并报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市服务业委窗口(地址: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83962040)。

    联系 人: 刘 毅 代文文 联系电话: 23768396

     

    2016年1月18日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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