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06日 访问量:次 作者:王 勇 来源:南阳晚报
借款3000余万元不仅不还,而且还转移名下财产,1月24日上午9时,这名“老赖”刚要出门,就被南阳中院执行民警抓获,并被拘留。
被告毕某因房产开发需要,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向刘某借款3000余万元。借款到期后,毕某拒不偿还。法院审理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到期后,毕某不仅拒不履行调解协议,也不接受法院到庭传唤。经查明,毕某名下登记有房产和车辆,但其却通过与妻子“离婚”的方式,将多处房产转移到妻子及他人名下,并将一辆奥迪车转移到他人名下。南阳中院遂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春节是“老赖”最容易放松警惕的时间,为此省法院专门开展了执行攻坚“春雷”行动。据了解,此次“春雷”行动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17日,将集中执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老赖”长期外出躲债的重点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以及涉民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