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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馆、典当、旧货交易等10行业纳入管理

    2017年05月02日 访问量:次 作者:张端 来源:西安日报(西安)

    昨日,《西安市特种行业和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初审。草案明确,旅馆业、典当业、旧笔记本电脑等旧货交易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经营性休闲服务场所等10大特种行业和服务场所被纳入监管范围。

    现状 特种行业和服务场所无证无照经营问题突出

    近年来,我市特种行业、服务场所发展较快,经营格局逐渐转变,无证无照经营问题日益突出,在一些地区无证无照经营占了半数左右,降低了市场自我约束机能,导致治安问题日渐突出,亟须通过立法加以规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后,特种行业、服务场所的准入门槛降低,数量急剧膨胀。经营者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资源,相互之间恶性竞争,非法招揽生意,导致经营秩序混乱。近年来,废旧金属收购、旧货交易、寄卖、典当等行业收销赃问题,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收购赃车、倒卖报废整车和“五大总成”问题,刻字业伪造、私刻公章问题,印刷业承印非法印刷品问题,洗足浴场所涉黄问题等均呈上升趋势。

    通过立法,可以有效规制行业经营活动,合理约束行业经营行为,并通过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保障和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是保障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安机关执法管理的需要。

    关注 这10大特种行业和服务场所被纳入管理范围

    《条例(草案)》明确了特种行业和服务场所范围,包括: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寄卖业,旧车辆、旧移动电话、旧笔记本电脑等旧货交易业;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机动车维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印刷业;开锁业;经营性休闲服务场所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特种行业和服务场所。

    市公安机关是本市特种行业和服务场所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公安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和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重点 明确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等规定

    《条例(草案)》指出,特种行业和服务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在经营场所出入口、主要通道、保管库房、停车场以及其他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不得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并应当拟留存三十天以上。典当业的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应当拟留存六十天以上。

    同时,矿区、机场、军事禁区、大中型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周边和铁路沿线附近,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禁止设点的区域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从业人员限制方面,开锁业从业人员需经公安机关采集信息和治安培训,利用开锁技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从事开锁业经营活动。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从业人员采用实名登记制度,并在营业时间内佩戴明显的工作标志。服务对象也要登记,其中,服务对象为个人的,应当查验服务对象身份证件,如实登记姓名、住址、身份证件以及服务时间等信息;服务对象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如实登记,并按照规定查验、登记经办人的身份信息。

    要求 休闲服务场所禁止服务对象在按摩间留宿

    旅馆业治安管理要求,住宿人员拒不提供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以及境外住宿人员身份证件种类和真伪难以辨别的;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物品的情形,旅馆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区、县或者开发区公安机关。

    经营开锁业的,承接开锁业务,应当确认委托人拥有闭锁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能确认的应当拒绝。现场开锁时,如实填写开锁服务记录单,由委托人、开锁技术人员分别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并留存备查,同时,对委托人的身份和财产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出售、出借专用开锁工具未经公安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培训、传授开锁术。

    针对经营性休闲服务场所,《条例(草案)》规定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除卫生间外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面1.2米以上应当部分使用透明材质,透明材质的高度不小于0.4米,宽度不小于0.2米,能够展示室内消费者服务区域整体环境。在营业时间内,服务场所包厢、包间门窗透明部分不得遮挡。客房和按摩间必须明显区分,并悬挂标识、标牌,按摩人员不得进入客房服务;禁止服务对象在按摩间留宿;不得在服务场所内从事色情、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其提供条件。

    编辑: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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