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 >> 行业资讯 >> 浏览文章

    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债权凭证吗?

    2017年10月30日 访问量:次 作者:杨宝黎 来源:中国法院网

      问:李某向杨某借款1.8万元,有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但是没有借条,现在李某未还钱也不接杨某电话,请问杨某该怎么办?

      答:可以以民间借贷关系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和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杨某可以将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交易明细作为证据向法院举示。

      作者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编辑:杨宝黎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本站主办:沈阳典当网版权所有:所有站内信息版权均为沈阳典当行业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或摘录须获得我协会许可。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电话:024-22891399 辽ICP备: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