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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金协会: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

    2017年11月27日 访问量:次 作者:王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1月2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网络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

    网络小额现金贷款被业内俗称“现金贷”。互金协会称,据监测,近期通过互联网为个人提供小额现金贷款服务的机构快速增加,其中有的机构不具备放贷资质且存在以不实宣传吸引客户、暴力催收以及收取超高额利息及费用(以下简称“息费”)等问题,这种行为的蔓延容易在局部地区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相关机构应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借贷、合理消费。

    此前,“现金贷”年化息费超过300%、暴力催收引发个别极端事件、服务费和利息标准不透明误导消费者等乱象引发广泛关注。

    互金协会方面表示,相关机构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应主动加强自律,合理定价,确保息费定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加强授信资质审核和风险管理,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如实开展信息披露,对息费定价进行重点提示,不得以不实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和还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服务和产品。相关机构应遵守国家法规,依法规范贷后催收行为,不得以暴力催收或骚扰无关人员。

    目前,具有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除银监会批准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外,多家现金贷平台通过持有地方金融办批准的网络小贷资质开展业务。这一乱象同样引发监管关注。11月21日晚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特急文件,要求各地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11月23日,央行及银监会召集17地金融办负责人召开会议,主题为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

    在对有放贷资质的平台业务进行规范之外,多位行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大量开展现金贷的平台并无任何放贷资质,而且业务缺少直接监管部门,而这些平台的业务规范性往往更差。因此,在规范网络小贷等平台之外,更应该管住无资质开展业务的公司。

    互金协会此次明确提出“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监管部门是否联合地方金融办、工信部等部门对无资质放贷机构开展清理整顿尚待观察。

    互金协会还表示,广大金融消费者应注意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和增强维护消费权益的意识,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当认真阅读并了解相关服务和产品合同条款,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避免因过度负债造成征信污点和经济损失;对于显失公平的借贷合同,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司法手段予以撤销、变更,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应当向有关监管机关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构报案。


    编辑: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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