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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 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02月05日 访问量:次 作者:佚名 来源: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

                      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各典当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年审重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理有关年审材料,如实填报《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在《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企业自查报告一栏中,要说明2017年度企业人员配备及经营情况、备案登记事项变动情况、营运资金情况、融资情况、企业法人股东存续情况、规范经营情况、当票使用情况、典当企业会计准则落实情况以及信息报送情况等内容。上年度年审被责令整改的企业就整改进展情况及取得效果提交专项报告。

    请市典当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做好年审工作,各企业务必在3月15日(星期四)-3月16日(星期五)内将年审相关材料(《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审计报告及其他材料各一式4份)一并报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服务业委窗口(地址:市府大路260号一楼大厅B03,联系电话:83962040)。

    联 系 人: 邢景斌  代文文  联系电话: 23768396 

    附件:1.《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2.《沈阳市典当企业年审指定审计机构联系表》

     

                             2018年2月1日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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