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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沈阳晚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等媒体报道失实的处理决定

    2015年12月24日 访问量:次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2014年10月21日,沈阳晚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等媒体刊登了题为《租车后送去典当,两年骗200多豪车》、《200辆中高档车出租后多数失联》、《租车拆GPS典当,仍被定位抓住》等系列未经核查的不实报道,突出犯罪嫌疑人利用典当行销赃的情节,对我省典当行业造成了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协会对此事迅速做出反应,会同公安部门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我省并无典当企业涉案进行不正常经营行为。记者混淆了寄卖行与典当行概念,主观臆断,凭空捏造。张家鹿会长、金秋野副会长、吴锦秘书长与沈阳晚报、华商晨报主编、文章作者积极协调,并通过政协提案、函电等方式将记者不实报道情况反映到省委宣传部、省新闻道德委员会,要求媒体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树立典当企业正面形象。

      

      经过几个月的沟通,省委宣传部责成省新闻道德委员会调查、取证,证实了确实无典当企业涉案,记者存在捕风捉影、报道失实、缺乏职业素养的情况,对涉事媒体、记者处理意见如下:

      

      沈阳晚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三家媒体向省典当行业协会道歉,消除影响。并提出整改措施,上报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协会将继续捍卫典当行业尊严,维护典当企业利益,也希望各位会员积极反应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共同努力,切实使协会成为会员之家,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大家服好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5年12月24日

     

    关于沈阳晚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等媒体报道失实的处理决定

     

    关于沈阳晚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等媒体报道失实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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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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