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05日 访问量:次 作者::钟绍华 来源:中国法院网
问:去年5月,黄某经人介绍,以做工程为由向我借款50万元(具体款项用于何处,我不清楚),黄某出具了借条给我,之后我多次向黄某催还借款,其均置之不理。近期,对方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南城 周某
答:鉴于借款人已经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你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借条等证据材料。如果黄某在借款时存在虚构事实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经法院审理认定构成诈骗,则在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中会判令黄某退赔你的损失。如果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或经法院审理认定黄某向你所借款项不构成诈骗,则你可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借款。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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